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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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职业教育学习成果积累与转换试点工作推进会会议通知
发布日期:
2016-09-14
国开认证〔2016〕6号 高等职业教育学习成果积累与转换 试点工作推进会会议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确定〈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任务项目承接单位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6〕30号)精神,教育部委托国家开放大学开展高等职业教育学习成果积累与转换试点工作。经研究,定于2016年10月13日(星期四)在北京召开高等职业教育学习成果积累与转换试点工作推进会。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介绍高等职业教育学习成果积累与转换试点推进工作的思路和相关工作安排。 2.介绍加入学习成果互认联盟的规范与要求。 3.研讨试点工作的相关问题。 二、参会人员 1.教育部职成司有关领导。 2.试点院校分管教学的校领导及教务处负责人各1人。 3.试点行业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各1人 4.国家开放大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 5.会议工作人员。 具体参会人员名单(见附件1). 三、具体要求 (一)试点院校 1.专业衔接 请各试点高职院校会前商定参与高等职业教育学习成果积累与转换试点的专业。 2.课程学分互认 请各高职院校会前商定参与高等职业教育学习成果积累与转换试点的课程。 3.试点本科专业 目前国家开放大学可提供高等职业教育学习成果积累与转换试点的本科专业(见附件2)。有其他专业衔接需求请到会释明,由试点办公室协调解决。 (二)试点行业组织 请各试点单位会前商定参与高等职业教育学习成果积累与转换试点的职业资格证书等。 四、会议安排 1.会议时间:2016年10月13日9:00—12:00。 2.会议地点:国家开放大学五棵松校区12层1208会议室。 3.乘车路线: (1)驾车路线 从五棵松出口出辅道、西四环自南向北过五棵松桥后第一个出口出辅道至金沟河桥下掉头沿辅路一直向南,见国家开放大学牌子右转进大院内即到(大门朝东,五棵松十字路口路北)。 (2)公共交通路线 乘一号线地铁至五棵松站下,从西北口出即到;乘337路、728路、120路、76路、373路、982路、913路公交车至五棵松站下即到。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宋 佳、安涛 联系电话:010-57519573 、010-57519570 六、其他事宜 1.参会人员的住宿费、差旅费自理。 2.外地参会单位如需预定房间,请在9月30日前将会议回执(见附件3)以附件形式发至邮箱:cbouc@crtvu.edu.cn。 附件:1.高等职业教育学习成果积累与转换试点工作推进会参会名单 2.国家开放大学本科专业设置目录 3.高等职业教育学习成果积累与转换试点工作推进会回执 国家开放大学 2016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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